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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起◇将◇執行不▲合▲(Hé)格産(Chǎn)品禁銷新規[Guī] 能否肅清LED照明行業?

來[Lái]源: ??????2022-02-08 15:19:04??????點擊:
  日前,國家質檢總局在其官網發布了《産品(Pǐn)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[Hé]◈格◈○産○品生産企業後處理◇工◇作規定》的公告(2017年第57▲号▲[Hào])(以下簡稱《國抽(Chōu)新規》)。公告稱,停業整頓後經再(Zài)次複查仍不合格的,應通報工商行政[Zhèng]管理[Lǐ]部門和其他有關[Guān]行政許可(Kě)部門吊◆銷◆相[Xiàng]關證照。該規定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。新規出台後,不合格∆産∆[Chǎn]品生産◈企◈[Qǐ]業不僅要面對來自輿論的巨大壓力,還有可能受到停産、停售、召回等方面的(De)壓(Yā)力或其他懲罰。
? ? ? 該公告◊顯◊示,為了規範産(Chǎn)品質量◈國◈家監督抽(Chōu)查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(Yè)後續處理工作[Zuò],增強監督抽查工作(Zuò)的有效性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》、《産○品○質量監督抽查管理(Lǐ)辦法》等(Děng)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,制定了這一“國抽新規”。
? ? ?《國▿抽▿新規》規範了适用範圍、工作(Zuò)内▲容▲[Róng]和程序以及相關執法[Fǎ]部門[Mén]的權限和責任,并[Bìng]對不合格産品(Pǐn)生産企業作出了嚴格的(De)要求,規定不合格産品生[Shēng]産企業應[Yīng]當自收到《産品質量國家(Jiā)監督抽查責令整改[Gǎi]通知⋄書⋄》之日起[Qǐ],根據不合格[Gé]産品産(Chǎn)生(Shēng)的原因[Yīn]和後處理部門(Mén)提出的整改要(Yào)求,制定整改方案,按以下要▽求▽在30日内完成整改,并向後處理部門提交整改報告,提出複查(Chá)申請:
  一是自收到國抽不合格[Gé]産品[Pǐn]檢驗報告之日(Rì)起,至整改複查合格前,停[Tíng]止生産、銷售[Shòu]同一規格型号的産品;

  ◈二◈是在本[Běn]單位通報監督抽查有關情▿況▿,查明産品不合[Hé]格原因,查清質量責任,○制○定相應的整改措施[Shī],落實質量主體責任[Rèn];

  三(Sān)是對庫[Kù]存不合格産品(Pǐn)及檢驗機構退回的▽不▽合格樣品進(Jìn)行全面(Miàn)清理,并妥善(Shàn)保管[Guǎn],等待後[Hòu]◇處◇理部(Bù)門依法處置;對已出廠、銷售(Shòu)的不合格[Gé]産品依法進行處理,◆主◆[Zhǔ]動向社會公布有關信[Xìn]息,通知(Zhī)銷售者停止銷售,并(Bìng)向後處∇理∇⋄部⋄門書面報告有關[Guān]情況;

  四是對隻因标簽、◇标◇志或者[Zhě]說明書不符[Fú]合産品(Pǐn)◊安◊全标準的産品,生(Shēng)産企▲業▲在采取補救措施且[Qiě]能保證産品質量安全的情況下,○方○可∇繼∇續銷[Xiāo]售,并向後處▲理▲部門書面(Miàn)報告有關情況;

  五是[Shì]參加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産品質量分析會;

  六是接[Jiē]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整改複查。

  《國抽新規》要求,除因停産、轉産等原因不再○繼○續生産(Chǎn)銷售的[De],或因[Yīn]遷(Qiān)址、自然災害等[Děng]情況不能正常生産且[Qiě]能提供有效證明(Míng)的以(Yǐ)外,不合(Hé)格産品生産企業必須進行整改。
  此外[Wài],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不能按(àn)期完成整改的,可以申請延期一次,并應在整改期滿5日[Rì]前向後處理部門申請延期複查,延(Yán)期不得超過30日。
  不合格産品生∆産∆企業确因不能正常生産∆而∆造成暫時不能進[Jìn]∇行∇[Háng]整改的,應當提供有效◆證◆[Zhèng]明,停止同類産(Chǎn)品的生産,并在正常生産該類産品∆時∆,按要求進行整改并申請複查。企業在整改[Gǎi]複查合格前,不得繼(Jì)續生産[Chǎn]銷售同一○規○(Guī)格型号的産品。
  而對于經(Jīng)複查仍不合⋄格⋄的,後處理部門應當責令企業在30日内進(Jìn)行停業整頓;整頓▿期▿(Qī)滿後經再次[Cì]複查仍不合格的,應通(Tōng)報▲工▲商行[Háng]政管(Guǎn)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[Zhèng]許可部門吊銷相關證照。
  同時,對于監督抽查産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;逾[Yú]期不改正(Zhèng)且公告後複查仍不合格的;實施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(Lǐ)的産品生産企業經(Jīng)複查仍不合格,需要(Yào)依法吊銷證書的;其它違反法[Fǎ]律法規的[De]情形的,如需要進行[Háng]執法查處的,有▲管▲轄[Xiá]權的執法部門應依法進行查處。查處(Chù)期(Qī)間,不停止對企(Qǐ)業(Yè)整改情況的複查。